关于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政策建议
近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政策建议》,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到二九年九月十四日。在吸收各方面意见修改定
近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政策建议》,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到二ΟΟ九年九月十四日。在吸收各方面意见修改定稿后,我们将提交政府有关部门。
联系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 贺登才
邮箱地址:hdc@cflp.org.cn
征求意见稿如下:
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物流社会化的需求基础。物流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制造业与物流业产业关联度高,协同发展空间大。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不仅是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基本途径。
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和“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的主要任务,把“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列为九项重点工程之 一。推进“两业”联动,要靠企业市场化运作,也需要相关政策支持。现将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的相关问题及政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把“两业”联动作为推进制造业产业升级的重点工程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和物流业发展较快,但两者联动相对滞后。一方面,制造企业沿袭“大而全”、“小而全”运作模式,内部资源缺乏有效整合,物流外包多有顾虑;另一方面,物流企业总体上“小、散、差、弱”,一体化服务的能力还不强。由于物流的社会化需求不足和专业化能力不够,缺乏必要的物流服务市场体系与政策环境,“两业”联动进展缓慢,导致物流资源利用率偏低,运作成本相对较高。
我们建议:相关的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业”联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两业”联动作为启动物流需求、推进制造业升级的重点工程。要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的基础上,积极营造有利于“两业”联动发展的政策环境。可以考虑,首先在列入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九个产业中,积极推进“两业”联动。要鼓励制造企业转变传统观念,改造业务流程,分离外包物流业务;支持物流企业采用现代物流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适应制造企业需要的一体化服务能力,引导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沟通,标准对接,业务联动,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享“两业”联动的好处。
二、加快推进制造企业物流需求社会化
总体上来看,我国制造业物流社会化程度偏低、自营比例较大。大量的物流需求分散在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得不到集成整合,降低了资源使用效率。“两业”联动的关键,在于物流需求社会化。只有企业物流需求得到集聚和释放,社会化物流才有发展的空间。
我们建议:大中型制造企业特别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制造企业,物流需求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应该作为物流需求社会化的重点。要鼓励制造企业突破“大而全”、“小而全”观念束缚,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分离、分立物流资产和业务,创新物流管理模式。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制造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将整合后的部分或全部物流业务外包给专业物流企业。要鼓励制造企业设置统一的物流业务管理机构,制定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或整体的物流整合、分离、外包方案及推进措施,完善物流成本核算制度,确定联动发展考核指标,加快企业物流转型升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考核、扶持和引导。
三、大力支持物流企业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
近年来,我国物流企业取得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满足制造企业需要的专业服务能力还不强。在运输和仓储等服务领域,同质化倾向严重,粗放式经营、低水平竞争愈演愈烈;而制造企业急需的增值服务、一体化服务,特别是在物流方案设计以及供应链全程服务等方面的能力严重不足。#p#分页标题#e#
我们建议:要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进行功能整合和业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型;提倡条件成熟的制造企业内部物流机构,进行社会化重组改造,开展面向社会的物流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联合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做强做大,中小物流企业做精做细,发展各类企业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联合协作。要鼓励物流企业深入了解制造企业物流和供应链运作模式,把物流服务“嵌入”供应链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提供定制化服务;要积极引导物流企业按照客户至上、集成整合、快捷高效、绿色环保、增值服务的原则,不断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实现从传统运输、仓储服务向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供应链集成商的转变。
四、整合提升制造业集聚区物流功能
目前,制造业产业集聚的趋势发展很快,由此带来物流需求的大量集聚。如何按照社会化的思路,形成物流供给集聚、需求对接,整合提升制造业集聚区物流功能,是“两业”联动的重要课题。
我们建议:要加强制造业集聚区物流功能整合,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制造业集聚区释放和集聚物流需求。要统筹规划制造业集聚区的物流服务体系,倡导集聚区内物流基础设施、物流信息平台共享共用,为制造业物流需求释放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要严格控制集聚区内制造企业自营物流用地,凡能够委托外包的物流资产和业务,都要实行社会化运作。鼓励区内制造企业与专业物流企业建立物流业务托管机制,制造企业集中精力生产,物流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要面向周边制造企业,充分发挥园区布局集中、用地节约、功能集成、经营集约等优势,整合物流资源,增强吸引力和辐射力,提高为制造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构建物流服务市场体系和公共信息平台
对接平台的不健全和不完善,也是“两业”联动发展的一个瓶颈。调研显示,许多地区缺乏必要的各类专业物流市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信息孤岛”、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许多物流企业在运输和仓储等普通物流服务领域低价竞争;另一方面,制造企业在专业服务领域又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两业”联动急需相应的平台和桥梁。
我们建议: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功能,促进物流服务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要建立区域性物流资源交易市场,把运输、仓储、配送、加工和联合采购、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外包服务纳入市场交易。要鼓励制造业企业和物流业企业按行业建立全国性的专业物流服务交易市场。要注重各类专业物流市场,物流市场与相关要素市场,以及物流服务交易网络与政府监管信息网络的对接。要根据需要,组织形式多样的物流供需见面会、洽谈会,为制造业物流供需衔接创造机会和条件。要研究制定物流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要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等行政性垄断,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覆盖全国的物流服务市场,促进物流资源规范、有序、高效流动。
#p#分页标题#e#六、鼓励物流企业托管置换制造企业物流要素
制造企业特别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物流管理机构、设施和人员。在推进物流社会化的进程中,这些物流要素缺乏通畅的退出机制,已成为“两业”联动的一大障碍。因此,许多制造企业虽然存在物流社会化的动机,但受到客观条件制约,很难有所作为。
我们建议:要鼓励物流企业托管置换制造企业物流要素。对制造企业将闲置物流设施进行出租,可减征或免征租赁收入的营业税。物流企业在承接国有大中型制造企业剥离的运输设施(如废旧的铁路专用线、运输场站设施等)时,应给予物流企业在土地置换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对物流企业租赁制造企业的仓储等闲置物流设施,允许将租赁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降低物流企业所得税税基等。对物流企业接受原制造企业物流分流人员,或分流人员创办物流企业,应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税收、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七、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信息共享、标准对接
信息共享、标准对接,是促进物流社会化的重要保障。现在的问题是,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不能互联互通,信息资源不能有效的交换与共享。制造业的原材料或产成品的标准与物流业的技术设施标准缺乏有效衔接,两者标准不统一,影响了物流的运作效率。
我们建议:鼓励制造企业在企业物流管理流程规范化、核算精细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物流管理的信息化进程。支持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建立面向上下游客户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和对接,并建立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制造业物流标准体系,鼓励制造企业采取物流业相关运作标准,制修定物流信息、物流服务流程、工具器具和技术装备等领域的标准和规范。鼓励联动发展的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主动采用国家物流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在制定和宣贯标准中的重要作用。
八、建立分行业的物流运行评价体系
由于行业特殊性,每一细分制造行业的物流需求都有不同特点,物流运作方式也各不相同。目前,我国仍然缺乏分行业的物流运行评价体系,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比较企业物流运作成本和服务水平,不能判定企业物流运作绩效在行业中的位置和努力目标,不利于调动制造企业物流改造的积极性。
我们建议:首先选择列入国家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九大行业,对分行业的物流运行评价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建立相应的物流成本和服务水平考核绩效指标体系。选择不同规模和层次的制造企业和为其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定期地分析和确定物流成本和服务水平的基本情况。政府部门要委托行业协会,建立分行业的物流运作评价分析制度,向社会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从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九、采取鼓励联动发展的财税政策#p#分页标题#e#
当前,在制造业物流分离外包、社会化物流发展、“两业”联动等方面还有许多政策障碍。推进“两业”联动发展,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应该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有关财税政策,是最重要的政策杠杆,也是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最企盼的政策。
我们建议:一是要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制造企业将企业的物流资产从主业中分离出来,成立独资或合资法人企业,或者整体转让。其税收减免、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劳动关系处理等可延续享受国务院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中的有关扶持政策。二是物流企业承接或租赁制造企业剥离的物流设施,在土地置换和税收等方面应予优惠;制造企业或物流企业内部重组,免缴相关税费。三是制造企业物流业务剥离经营后新增的地方税收,可由同级财政主管部门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补助该企业。制造企业向各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认定外包前物流成本平均基数,物流外包后一段时间内企业物流成本,以平均基数为标准,成本节省部分可税前列支。四是各地可根据财政状况,通过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以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五是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以合同方式实行联动运行的,其用电、用水、用气等价格与工业企业同等待遇。六是对于制造企业分离外包后,所产生的物流费用应该允许按照进项税,全额抵扣增值税。
十、组织实施联动发展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
“两业”联动,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我们建议:选择一批不同行业、不同生产方式、不同区域的重点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制造业物流集聚区,作为联动发展示范工程或重点项目。纳入示范工程的制造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要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采用了先进的物流技术与管理方法;纳入示范工程的物流企业,必须是以为制造业企业服务为主的3A级以上物流企业。要引导纳入示范工程的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结成供应链合作伙伴,形成联动发展组合。联动发展的重点项目,从纳入示范工程的单位中择优确定。
示范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相应的申报和评审办法,明确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条件、程序和规则,组织实施全国示范工作。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总结和推广联动发展的做法与经验。各省市(区)物流工作牵头部门也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示范或试点工作。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享受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以上是我们经过深入调研,提出的促进“两业”联动发展的政策问题及建议,请国家发改委会并各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抓紧解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行业社团组织,将从实际出发,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