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正式运行“不停车收费”

来源:燕赵都市报 预计9月1日实现京津冀通用 2010年8月10日,位于石家庄东开发区长江大道26号的河北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客服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这标志着河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
来源:燕赵都市报

预计9月1日实现京津冀通用
   2010年8月10日,位于石家庄东开发区长江大道26号的河北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客服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这标志着河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正式运行,作为非现金支付专用缴费卡的“低碳畅行卡”开始向社会公众出售发行。

■不停车收费卡可“一卡两用”
    据河北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高级工程师李彦新介绍,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简称ETC),是通过“车载电子标签+IC卡(我省称之为‘低碳畅行卡’)”与ETC专用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通讯,从而实现车辆不停车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
    据介绍,目前“低碳畅行卡”已推出“记账卡”作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的专用缴费卡。该卡配合车载电子标签,便可用于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届时车辆无需停车,经过时自动扣费,栏杆自动抬起。如单独使用该卡,可作为高速公路通行卡用于人工缴费车道(MTC车道)。

■预计9月1日实现京津冀通用
    李彦新介绍,目前“低碳畅行卡”的价格为50元,与之配套的电子标签的价格为350元。用户办理业务后,车辆便可以在河北省境内北京以南地区的所有高速公路使用,预计9月1日与京津联网后实现京津冀通用。
    河北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工程计划科副科长武海燕介绍,目前河北省共有9个发行“低碳畅行卡”和车载电子标签的客服网点,分别是河北省客服中心、邯郸营业厅、邢台营业厅、衡水营业厅、保定营业厅、秦皇岛营业厅、唐山营业厅、廊坊营业厅和沧州营业厅。目前,其中位于省会的河北省客服中心已经开始正式营业,现主要面向全省用户办理个人记账卡和电子标签的销售业务,单位记账卡的办理则暂需等待。其他各市的8个营业网点将于8月底前陆续开始营业。

相关链接

1、什么是车载电子标签?
    河北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以下简称“电子标签”)是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发行、标签内记载车辆信息、与ETC专用车道内安装的专用设备进行通讯的车载设备。电子标签须与低碳畅行卡配合使用,方可在ETC专用车道实现不停车通行。
2、电子标签安装在车辆的什么位置? 
    小客车安装在挡风玻璃上方,大客车安装在挡风玻璃下方。
3、电子标签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除货车等计重车辆外,准予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其他车辆均可办理和使用电子标签,个别型号的车辆前挡风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用,用户自行处理后亦可办理。用户应妥善保管电子标签,注意防潮、防水、防强磁,避免损坏。当用户驾驶安装有电子标签的车辆进入ETC车道前,请将低碳畅行卡正确插入电子标签中。装有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时,车速不得超过现场限速标志规定的时速,并与前车保持车距。 
4、什么是低碳畅行卡?
    低碳畅行卡是由河北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面向社会发行,卡内记载用户信息,用于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的专用缴费卡,并作为高速公路通行卡,配合车载电子标签可用于高速公路ETC车道,也可单独用于人工缴费车道(MTC车道)。低碳畅行卡目前只发行个人记账卡。
5、如何办理低碳畅行卡及电子标签?
    单位用户办理时,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银行(中行或工行)办理账户审核事宜,然后持上述手续至ETC客服营业厅办理电子标签和低碳畅行卡的购买和安装。
    个人用户凭个人身份证、指定银行信用卡(中行和工行)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申办车辆到ETC客服营业厅,签署《河北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委托扣款协议书》,办理电子标签和低碳畅行卡的购买和安装。#p#分页标题#e#

 


记账卡使用说明 
1.记账卡刷卡说明
    (1) 当用户驾驶车辆进入收费站MTC车道时,应将记账卡交与收费员,由收费员进行刷卡操作,听到语音提示“刷卡成功”后,收回记账卡,车道栏杆自动开启,继续通行。 
    (2) 当使用记账卡配合电子标签通过收费站ETC专用车道时,电子标签发出“嘀”的一声,标签指示灯变为绿色,车道栏杆自动开启,继续通行。 
2.消费信息查询
    用户可凭记账卡到客服网点查询消费明细,也可通过客户服务网站享受有关服务。 
3.记账卡挂失 
    用户可凭有效证件及卡号到客服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书面挂失满24小时后,用户可到客服网点补领新卡并缴纳新卡工本费。记账卡在挂失前和书面挂失后24小时内所发生的通行费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4.记账卡注销
    记账卡用户可凭有效证件及外观与性能完好无损的记账卡到客服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5.记账卡更换
    记账卡无法正常使用的,用户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换卡。非人为因素卡不能正常使用需换卡的,用户无需另行支付新卡工本费;因不规范使用、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卡损坏不能正常使用需换卡的,用户因支付新卡工本费。


电子标签使用说明 
1.安装 
    电子标签由客服网点专业人员现场安装并激活后方可使用。须与车辆牌照号相对应,专车专用,请勿私自拆卸,否则电子标签将自动失效。 
2.变更
    (1)用户应驾驶原车辆和预变更车辆,携带原车辆和欲变更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车辆所有者有效证件,到客服营业厅办理。 
    (2)由客服营业厅工作人员登记后重新安装电子标签。 
3.维修 
    电子标签不能正常使用时,用户可到客服营业厅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自申办之日起2年内,发生非人为损坏,可免费维修)。


“低碳畅行卡”服务网点列表
网点类型    城市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联系电话        
客服中心    石家庄    河北省客服中心    东开发区长江大道26号    0311-85097293、85097216         
营业厅    邯郸市    邯郸营业厅    邯山区滏漳路179号    0310-8033725        
营业厅    邢台市    邢台营业厅    桥西区冶金北路锦泰华府2号楼(1-7号商铺)    0319-2602099、2602199         
营业厅    衡水市    衡水营业厅    河西区胜利西路1188号(丽景名都1幢1层106号门店)    0318-2230188、2230166        
营业厅    保定市    保定营业厅    北市区七一东路401号    0312-5994819、5999163        
营业厅    秦皇岛    秦皇岛营业厅    海港区燕山大街西段112号    0335-3565511、3565522   

营业厅    唐山市    唐山营业厅    高新区富华南里龙悦新居310楼214号    0315-3198239     
营业厅    廊坊市    廊坊营业厅    广阳区建设路175-5号    0316-2366201、2366209        
营业厅    沧州市    沧州营业厅    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广场10号楼104铺    0317-2169753#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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