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出台《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6个方面、33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7条政策措施。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落实,6月1日我省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概括为“1+20”政策体系,《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为配套政策之一。当前,正处于决定全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作为巩固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2.从哪几方面提出的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
一是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二是免除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四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
五是用足用好金融工具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
六是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
七是全力保障货车通行顺畅。
八是加大对仓储冷链物流体系的支持力度。
九是保障“白名单”企业正常生产。
3.在减费降成本方面有什么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各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交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二是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三是在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四是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
五是2022年6月-12月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降低20%,暂停收取远程费。
六是高速公路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差异化收费及集装箱车辆、客运班车优惠收费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
七是对承租省国资委监管企事业单位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区商业、综合服务设施国有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上述房屋的,再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
4.对市场主体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暂停2022年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022年增值税。
二是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出租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是2023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五是2025年12月31日前,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
5.如何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专项安排110亿元再贴现额度,开办河北省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建立再贴现支持名单库,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融资需求。
6.在交通物流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将主线所有车辆强制引入服务区进行检查,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市域内没有疫情和封控需求的县(区、市)之间,原则不在普通公路上设置防疫检查点。
二是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全面取消,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三是依托“运证通”APP办理通行证,坚持能发尽发、应发尽发,实行全程线上无接触办理,做到即接即办、日申日结。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同等效力,跨省互认,快速通行。
7.如何保障“白名单”企业正常生产?
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
8.还有哪些政策措施?
一是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
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三是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密度,每个市至少新增2个县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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