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部署开展邮政业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全面推进行业绿色发展,国家邮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邮政业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全面推进行业绿色发展,国家邮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邮政业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选取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共计十个省(市)部署开展邮政业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是行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各试点省(市)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市)局综合考虑辖区行业生态环保综合试点城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等因素,确定试点网点和分拨中心。每个试点省(市)建设绿色网点不少于10个、绿色分拨中心不少于2个。各试点省(市)局及相关寄递企业总部要按照国家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台账》,大力实施“9792”工程,全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发挥在全行业的示范带头作用,稳步推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试点省(市)局确定具体承担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企业,参照国家局《绿色网点建设指引》《绿色分拨中心建设指引》制定完善本省(市)建设指引,明确和量化评价指标,指导企业开展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并组织做好评价验收工作。

  《通知》强调,各试点省(市)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推进计划,强化督导管理,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试点的培训教育,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的优势作用,推动地方落实行业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提升试点成效,强化成果运用和推广,探索更加符合行业实际的绿色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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