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增63个税目商品享受优惠政策

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

新增63个税目商品享受优惠政策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利于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和新动能成长,增加消费和就业。会议决定,一是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二是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三是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四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五是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会议指出,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多措并举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确保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明显降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此,一要以区位和产业条件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一批重点物流枢纽。构建物流枢纽干线网络体系,重点发展铁路干线运输。健全转运、装卸等物流标准,推进集装箱、托盘等设备标准化,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二要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优化现有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设施,提高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水平,统筹补齐物流枢纽设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物流软硬件短板。支持物流枢纽运营主体通过发债、上市等融资。三要加快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破阻碍货畅其流的制度藩篱,坚决消除乱收费、乱设卡等推高物流费用的“痼疾”。进一步扩大物流业对外开放,鼓励包括民企、外企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密切与全球重要物流枢纽等的合作。四要大力培育供应链物流、快递和电商物流等新模式,促进物流体系智能绿色、高效便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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