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及办理细则

近日,铁道部公布了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内容,修改后的新规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修改前,原先身高1.1~1.4m的儿童可购买儿童票,修改后的
近日,铁道部公布了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内容,修改后的新规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修改前,原先身高1.1~1.4m的儿童可购买儿童票,修改后的新规将购买儿童票的标准提高了10厘米。新规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其中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等情况将不能购买学生票。学生票的使用也增加了限制,新规删除了“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一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新规扩大了伤残军人证和警察伤残证的有效证件发证部门,规定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
    另外对比老规则,之前普通车在开车两小时后都可改签,但新规修改为“改签车票须在开车之前”。但坐动车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时,当天都能改签。
    对于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车票回收无法报销”的问题,此次新规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新规删除了“出站人员的车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硬纸卡片式车票应把右端发到站名撕下,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交给旅客。”和“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的规定。新规还增加了低票价旅客不能在高票价车厢停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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