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意见 (冀政〔2012〕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意见
(冀政〔2012〕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快我省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充分发挥港口发展对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支撑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重要意义集装箱运输作为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是港口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衡量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带动港口开放、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大力发展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对于“强港、强产、强区、强省”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港口运输发展迅速,2011年货物吞吐量突破7亿吨,在全国11个沿海省(市)中排第五位,已成为港口大省。但集装箱运输发展相对滞后,仍不是港口强省。2011年底,我省港口集装箱码头设计通过能力为145万标箱,完成吞吐量77万标箱,仅为全国的54%,与其他环渤海省(市)相比差距很大。《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批准实施,给我省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提出了强烈的发展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支持我省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努力提升港口经济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港口集装箱运输设施,优化港口结构,畅通港口集装箱集疏运通道,通过政策扶持培育壮大集装箱运输市场,举全省之力,实现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对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调控引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坚持企业为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我省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大跨越。坚持重点突出,培育、扶持重点港口、港区的集装箱发展,形成极化效应,带动其他港口的发展。坚持差异发展,制定差异化的发展思路,准确定位港口功能和发展重点,发挥港口自身优势。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沿海港口集装箱码头设计通过能力超过500万标箱,完成吞吐量突破500万标箱。其中秦皇岛港通过能力75万标箱,完成吞吐量100万标箱;唐山港京唐港区通过能力190万标箱,完成吞吐量150万标箱;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过能力100万标箱,完成吞吐量100万标箱;黄骅港通过能力135万标箱,完成吞吐量150万标箱。
    三、发展重点(一)完善港口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港口集装箱码头建设。重点实施唐山港京唐港区22#泊位改造工程,26#-27#集装箱泊位和23#-25#多用途泊位工程,曹妃甸港区多用途泊位工程,黄骅港综合港区多用途泊位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泊位进行集装箱专业化改造,提升港口集装箱通过能力。鼓励和支持国内(中远、中海等)外大型航运企业和大货主采用合资、合作的方式参与集装箱码头建设。
    (二)培育内外贸航线。鼓励支持大型航运企业和货主参与集装箱码头建设及经营,促使大型航运企业开辟集装箱班轮航线,形成港口、船方、货主联动的局面。针对港口腹地对外贸易的特点,在箱源相对集中的日、韩等方向开辟快速直达的近洋航线,尽快形成稳定的航线、航班。巩固现有的内贸直达航线及南北中转运输,加密内贸航线、航班。建立省内各港口(港区)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喂给机制。
    (三)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港口后方集疏运通道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内蒙古、山西、河南等港口腹地通往港口的重要出海通道,加快推进京新、二秦、承赤、石太二通道、迁曹、石港、邯港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逐步实现高速公路或连接线直达港区。加大集疏港铁路建设力度,重点加快承秦铁路建设,谋划推进张保港铁路建设,完善后方铁路网,推进铁路线向港口(区)延伸。
    (四)促进临港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仓储物流、集卡运输、境内外加工等。充分发挥河北钢铁集团、冀中能源、开滦集团、沧州化工及河北港口集团、河北远洋集团等省内大企业集团的基础优势,加大与首钢集团及中国海运、中国远洋等央企的合作力度,全面提升临港产业的规模与水平,在唐山、黄骅等地打造世界先进水平的冶金、石化、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的生产基地和物流基地。按照建立循环经济产业群的要求,着力培育发展海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为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提供临港直接箱源。#p#分页标题#e#
    (五)推进内陆港和集装箱场站建设。编制内陆港和集装箱场站发展规划。推进内陆港和集装箱场站建设,鼓励港口运营企业在省内外建设内陆港,加快集装箱场站系统的布局与建设。逐步实现内陆港、集装箱场站与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联动发展,为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提供箱源支撑。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对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省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统筹、组织、管理和政策实施的监督、评估等工作。港口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当地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市场培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海洋、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用地用海上优先供给,在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和项目审批上限时办结,在交通项目上优先安排,在资金使用上优先列入年度预算。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省内适箱产品生产企业转变发展思路,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技改投入,开发更多的适箱产品,为我省港口集装箱跨越发展提供更多箱源。制定省内箱源由我省港口运输的配套措施。培育和发展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市场。
    (三)加大资金补贴力度。制定促进我省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补贴办法,分别对新开辟的及稳定运行的内外贸航线、在我省港口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船公司、在我省从事铁水联运集装箱业务的公司、中铁集装箱公司开通的往返我省港口的铁水联运铁路线路、从事“散改集、杂改集”业务的企业、为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服务的符合规划及建设标准的内陆无水港(集装箱场站)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省、市各分担50%,补贴期限暂定4年(2012年至2015年)。具体补贴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通过补贴扶持政策,形成我省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良性循环发展机制。
    (四)推进港口集装箱码头集约化经营。通过积极引导,形成以唐山港和黄骅港为重点,以资本为纽带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竞争有序的港口集装箱经营格局。根据集装箱码头布局,积极推进我省“三港四区”集装箱业务的有效整合,引进战略合作者,适时组建、重点扶持1至2个集装箱码头运营主体,实现我省港口集装箱码头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增强行业话语权,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对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费优惠政策。为促进我省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免征进出我省港口的合法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及其他过路过桥费。
    (六)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完善“大通关”模式,实现全天候通关、一站式服务,24小时通关制度和“5+2”工作日制度。创新监管模式,简化通关手续。支持有条件的港口积极争取建设保税港区。完善口岸管理部门集装箱查验场地、监管设施设备等必要条件。进一步加大港口信息化建设力度,筹建省电子口岸运营实体,加快开发建设全省电子口岸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物流信息化平台,实现口岸查验部门、港口、机场、运输、进出口企业等在“大通关”中的信息共享和作业联动。
    (七)鼓励航运服务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与集装箱航运有关的金融、保险、贸易、代理等服务业,吸引国际班轮公司、船代、货代等企业落户河北,推进航运服务业的积聚。着力培养与引进精通集装箱航运业务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建立激励机制和鼓励人才创业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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