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物流协〔2024〕12号
关于组织开展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河北省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打造物流强省,积极培育打造河北物流领军企业和品牌,全面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我协会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办指导下,依据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和有关评估制度与程序,在全省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了A级物流企业评估等相关工作,得到了省市政府部门的肯定和支持,部分市政府也出台了对A级物流企业相关奖励政策。目前,全省已有193家物流企业获得A级资质,其中5A级物流企业25家。为继续做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河北省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业。
二、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国家标准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各标准可向标准出版社或当地质量监督检疫部门指定机构购买,也可向省现代物流协会(评估办)索取。
三、评估流程
自检(对照国标或行标)→申报(网上)→审核(省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现场评估(专家)→审定(中物联评估办)→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企业对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申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省现代物流协会)申请。
(三)审核。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均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方评估办初审,地方评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申请企业,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1.A级物流企业评估。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提交地方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及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
(七)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
本次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按照需要申报的评估项目选择相对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待1-2个工作日后账号审核通过,企业可登陆系统选择好申报的级别和类型后发起申请,并上传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打印《申请表》,并在指定的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送省评估办。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统一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作为用户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使用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以下是各项评估工作的申报系统网址。
(一)A级物流企业评估。
http://cele.chinawuliu.com.cn
(二)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
http://sv.chinawuliu.com.cn
(三)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http://ll.chinawuliu.com.cn
(四)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
http://gyl.chinawuliu.com.cn
(五)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
http://wlhy.chinawuliu.com.cn
五、申报时间
各项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时间为:上半年2024年3月至6月;下半年为9月至12月。
六、注意事项
请企业秉承自愿、自主申报的原则,严肃认真梳理企业的各项经营数据,自行组织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完成填报,严禁任何第三方咨询机构介入评估工作,代替企业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海洲
电 话:0311-83022210
E-mail: hebeiwuliu@163.com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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