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5月我国批复设立苏州工业园海关物流保税中心以来,截止到2009年3月16日,我国共批复23家保税物流中心。2009年初出炉的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 “加快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强调通过积极发展保税物流,促进口岸物流向内地物流节点城市顺畅延伸,带动内地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而保税物流这个旨在高效联通国际与国内市场、工商领域与物流领域的 “导体”,带给我们可喜成果之下,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起步较快
6月18日,天地华宇宣布,其武汉快运分拨中心正式启动,占地4.6万平方米的分拨中心就位于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据了解,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验收之前,湖北省50强出口加工企业中,就有20家企业表达了进驻中心的意向。
2月24日,通过国家验收的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是继苏州高新、南京龙潭、北京空港之后,我国批复的第四个保税物流中心。与其他保税物流中心相似,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具备了地缘优势和较为发达的交通网络:距汉口火车站13公里,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24公里,距长江外贸码头26公里。无疑,这是天地华宇落户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的重要原因。
天地华宇选择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并非偶然。除了地缘优势和快捷的交通外,保税物流园(中心)的相关配套功能可能更具吸引力。
正如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所说,许多跨国企业将其全球性(区域性)的分拨(配送)中心放在保税物流中心,是因为保税物流中心集合了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功能优势,打破两仓界限,糅合、集成、拓展两仓功能,又有出口退税和一线环节外汇收付自由的功能,所以起到“采购中心、配送中心、分销中心”的作用。这样有利于促进产业聚集和区域聚集,从而有效地改善和优化投资软环境,增强地区竞争优势,对进一步吸引外资,特别是吸引跨国公司转移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拨中心等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保税物流中心给入驻的企业也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实惠。“仓库和国境移到企业家门口,这样一来,原来2天的库存,现在只要2~3小时就搞定了,资金压力从2亿元,降低到2000万元。”苏州工业园某电子企业负责人表示。
在不久前举办的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发展论坛”上,苏州工业园海关公布数据显示,2008年该区共实现监管货值475亿美元,2009年1~4月份监管货值121亿美元,总体业务辐射到全国25个省市的1000多家企业。尽管2008年下半年遭遇百年难遇的金融危机,但3、4月份该区共监管进出口货值72.42亿美元,同比持平,环比增长48.1%;报关单证量9.02万份,同比增长8.4%,环比增长39.2%。服务创新
苏州工业园进出口的逆势增长,集中反映了工业园内的综合保税区在保税物流集聚、分拨、配送等方面的优势。可以说是我国保税物流园(中心)的一个缩影,而这与保税物流园(中心)在配套功能和服务环节的创新密不可分。
据了解,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运营之前,企业货运需要过5个卡口,有3个海关业务现场,对于一些新来乍到苏州的外地企业,很难一下子弄清楚。而现在的综合保税区整合原出口加工区A区、B区、保税区物流中心使原有海关3个虚拟办事处合为一个实体办事处,3个业务现场并为一个业务现场,5个卡口减为2个卡口。土地、软硬件设施、海关监管资源等得到充分利用。
无独有偶,天津保税区海关通过建立 “派单流转预约登记”和“一站式服务”制度,大大加快了企业的通关速度。
记者从天津保税区了解到,根据查验货物、查验指令及货物进出区、进出口状态不同,合理安排查验时间和流转顺序,优化查验工作流程,减少单据流转时间。同时,坚持多种查验方式相结合,对于经常进出口的低风险企业和商品,采取分批抽验的办法。对于高风险企业和商品,采取重点查验的方法,既保证企业通关效率,又保证严密监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查验现场关员还对在风险布控和查验准备阶段发现的归类疑问,及时与关区归类部门联系,缩短归类时间,提高查验过程中商品归类工作效率。商品归类的时间从2个工作日缩短至半个工作日,仅此一项相关企业就节约通关成本20%~25%。
应该说,保税物流园(中心)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提高了通关效率。一方面,“保税”政策加快入驻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另一方面,保税物流园(中心)的创新服务,尤其对生产规模大、产品科技含量高、产品主要销往国际市场的企业,其相当一部分产品位于产业链的中游,其生产原材料和产品与国际、国内的企业存在深加工结转的关系,产生了很大的物流尤其是保税物流的需求,且对物流供应的时效要求非常高,保税物流园(中心)物流服务的集成优势和快速通关的政策优势,恰恰迎合企业的需求。面临挑战#p#分页标题#e#
但是,从保税物流中心试点至今只不过五六年的时间,发展还很不成熟,保税物流园(中心)面临着配套功能发挥不全面、区港联动不明显、政策法规不配套、服务功能雷同及监管效率、手段亟待优化等矛盾。
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各有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都从各自管理角度出发,缺乏具备更高法律效力的管理条例。造成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保税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定位的混乱,致使其遭遇政策之间不协调、不衔接、难以操作的尴尬。
此外,各类监管区域、场所联动发展和整体优势未充分发挥。其倡导的“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模式,因为多种不同的监管区域、场所因政策有别、功能各异,使得企业在上述区域间结转货物手续烦琐,未能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区域联动发展机制,在一程度上抬高入驻企业的物流成本。
而且,从目前一些保税物流园(中心)的运作情况来看,保税物流监管区域、场所功能设置的初衷与实际运行效果存在一定距离。有的园区受到区港间未实现“直通直卸”的影响,绝大部分为“境外一日游”替代业务,仅利用了园区的“入区退税”优势,与港口基本无关,对港口经济发展也难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与全面实现园区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的功能还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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