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发达国家就有建设物流园区成功的经验,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学习呢?这实际上隐含了一个困扰我们一个多世纪的历史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超出了本文的范畴。但有这样三个问题必须引起注意:
一是远说1840年以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近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现代企业管理,结果是一个“中国特色”说尽了其中的酸甜苦辣。外国的“好东西”不能说是拿来一样毁一样,但学习的效果与初衷背道而驰的现象却比比皆是。就连现在讲的现代物流理念还是发达国家40多年前的版本。所以,在外国成功的经验并不等于在我国也是成功经验。况且成功与不成功是相对而言的,是针对具体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而言的。因此,不能照搬成为不变的法则。
二是我们现在谈论比较多的国外物流园区的成功模式,往往指的就是日本和德国。但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日本的模式以为城市提供配送服务为主;德国的模式则带有明显的交通运输枢纽的性质。问题是,为什么其他发达国家没有像日本和德国那样由政府来规划和推动所谓物流园区的建设呢?可能还是要从两国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的共性方面寻找原因。比如,两国均为大陆法系国家,甚至日本的民法典就是以德国民法典的第一个草案为主要蓝本的;两国均在19世纪60年代开始通过改革政治走上“富国强兵”之路,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一直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两国都有过为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而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两国的国民素质均以高度的纪律性和工作认真著称于世等等。
实际上,美国也有类似物流园区的地方。但主要是对已经关闭的空军基地的二次开发。比较成功的是被称为南加州第二国际通道的南加州物流空港(scla)。它是在1992年关闭的乔治空军基地原有设施,包括铁路专用线、机场、仓库等的基础上,由当地政府接管后通过招商重新开发建成的。开发商承诺为当地提供1.5万个工作机会。约3万亩占地中,除了各种运输功能外,还包括海关监管的集装箱货运站和仓库、自由贸易区、制造和分销企业园区。实际上是融我国的工业园区、保税区和交通枢纽于一体。但是,它不叫物流园区、媒体称其为多式联运中心,而开发商自己的目标是把它建成国际分销基地和工业园区。可见,叫什么名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在的功能。
三是成功的运营管理模式必定植根于特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之中。无数事实证明,对外国的好东西,仅仅知其然是不行的,一定要设法知其所以然。即学习消化以后,才能谈得上引进、实践和本土化。否则必然陷入“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尴尬境地。要知道,日本是个多么特殊的亚洲国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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