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西省委主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李华栋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 (简称 “国九条”)。这是继2009年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之后的又一重大政策调整,可以说政府高度关注物流业,加快发展物流业的政策环境非常有利。然而,2012年2月7~13日,中央电视台连续播放“聚焦农产品物流顽症”调查,曝光了铁路车皮加价、公路运输“三乱” (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多、农产品市内运输难 (蔬菜多次转运被加价)、消费成本人为推高等物流业乱象,凸显了当前我国物流体系中运输环节不顺畅、路权控制各自为政、管理条块分割,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性比较差所带来的社会物流成本高和物流效率低的深层次问题。 发展现代物流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动经济运行方式转变的先导性力量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方面,要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推进现代物流进程的重要意义。现代产业发展的竞争已经发展为供应链的竞争。我国制造业产品在制造环节花费的时间只占5%~10%,超过90%的时间耗费在流通环节。在流通环节中,通过“商家对商家 (B2B)、商家对客户(B2C)、客户对客户 (C2C)”等电子商务模式可以实现商流成本最小化,甚至零成本。互联网技术使得信息流零成本,电子支付让全球资本流通在瞬间完成,成本为零,惟有物流成本不能被消灭,现代物流成本成为现代流通成本最主要的部分。2010年,我国物流总费用是7.1万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8%,而同期美国物流费用占GDP的比重大约为8%~9%。推动物流产业整体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是关乎民生稳定、增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实选择。主要原因 人们对物流产业的认识存在偏差。物流业是复合型产业,经济活动延伸到很多部门和领域。在现阶段,我国有近万个与物流有关的机构和企业分散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其中多数是从传统企业的流通部门转换而来的,分属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有汽车、家电、医药、化工等不同行业的运输企业,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不同运输部门;与此相对应的经济活动表现,是国民经济中每个产业都在运作物流,都与物流有关,使得物流产业显得没有特定的经济活动领域,以致于有人怀疑有没有“物流产业”这个提法。受原有体制影响,没有将物流产业单独设立,基本上沿用计划体制的产业划分体系并对产业结构进行适时调整。 物流产业综合管理协调体系不畅。自物流“国九条”政策推出后,如何具体落实还不是很明确,物流业还是一个部门一个政策,一个地区一个政策。这种各行其道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就是国家综合管理体系不畅。2005年国家发改委牵头原交通部、铁道部、商务部、民航总局、海关总署等13个部委组成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简称“联席会”),对物流工作有所推进。但是涉及到需要部门协调的问题解决起来就相当困难。据了解,在有的省,受机构改革调整的影响,联席会对推动物流产业发展的力度不大、作用有限,仅仅停留在议事阶段。 在综合运输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统筹考虑。日本推进现代物流的目的,是要解决大量车辆交叉运输、重复运输引发的尾气排放问题。我国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物流体系首先需要整合。我国的物流运输,虽然有部际协调机制,但公路的物流节点由交通运输部门确定,铁路的物流节点由铁道部确定,导致公路的节点和铁路的节点有很多是重叠的。我国高速公路里程7.4万公里,仅次于美国,“十二五”期间将超过美国。但是我国高速公路的车辆承载能力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利用效率较低,汽车集装箱的空载率超过40%,造成重复运输和大量尾气排放。传统物流多次运输、各种运力之间区域分割抬高物流成本,整合物流体系、推进现代物流体系战略调整势在必行。 物流业各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不一。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率为3%;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率为5%。企业不同环节的营业税率不一致,不仅不利于税收征管,也容易出现重复征税,不利于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加上因国际油价持续高企及国内行业恶性竞争等因素,物流企业平均毛利率已由2002年的30%降到2010年的10%以下。路桥通行费直接占到物流企业总成本的三分之一。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运输车辆每行驶一公里就是在“撒钱”。过重的税费成为困扰物流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2011年,国家13部委联席会议就已经通过对物流企业采取差额纳税。但实际执行中,地方税务部门均以没有政策或细则为由,没有执行。物流业进入微利时代,严重影响专业物流的发展,难以确保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安全,以及食品在物流环节的保鲜保质等等。 注重物流园区基本建设缺乏后期的运营管理。地方不少园区的运作还停留在依靠收取门面租金的层面,真正从事与现代物流产业有关的活动不多;加上对园区建设没有硬性措施来约束限制开发行为,使得一些开发商借办物流的名义拿地大搞房地产开发,对发展物流业十分不利。现代物流绝不是只建园区、更不能把发展物流变成圈地,要尽快完善现代物流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立智能化的物流运行体系。为此,建议: 第一,应该强化综合管理体系机制。在已有的部际联席会制度基础上,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综合协调机制,对“国九条”的内容落实要细化,逐条制定落实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现代物流产业进程。建议成立全国性的物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一方面重点抓好物流产业发展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将物流“国九条”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所有的物流企业。另一方面加强对享受物流业优惠政策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的监管,杜绝“假物流真圈地” 第二,细化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按照 “国九条”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切实给予物流产业发展实质性的行动支持。建议设置推进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扶持现代物流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设,提高区域物流产业智能化运行水平和物流效率。赋予物流行业协会相应的管理职能,由原来挂靠进入实际运转操作阶段,重视其在物流规划、政策建议、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咨询服务和对外交流合作方面的作用。对于区域物流产业动态跟踪、物流统计信息发布,建议在物流主管部门与统计部门的组织实施前提下,由物流行业协会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进一步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并尽快全面推广,使具备物流纳税人资质的企业尽快从中获益。自2005年起,国家发改委联合国税总局进行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鼓励企业经营管理向国家A级标准努力,地方政府对于晋升A级标准的运输、服务或综合性的企业要给予适当奖励;财政、科技部门要对企业进行经营业务信息全部(部分)网络化管理建设、电子单证管理50%以上、货物跟踪50%以上和客户查询系统(自动和人工)的建立给予财政补贴和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第四,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园区现代物流公益性信息平台的投入。物流“国九条”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建议科技部门安排一定的物流科技专项资金,用于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将货运供给与需求、车型要求、货品种类,送达地点自动撮合配对,为所在区域一定范围内进出货物的集散和制造商、分销商在区域外采购和分销提供物流服务,同时方便海关、工商、外贸、银行等部门对物流活动中的一系列环节进行管理。通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物流企业进行信息交换,提高物流活动运作效率。鼓励物流企业与工商企业加大信息装备改造,并对采用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物流管理软件等技术保证物流安全管理的企业给予科技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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