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意外,国内成品油价本月底或将迎来一次上调。
8月26日将又是一个计价期的截止日。东方油气网首席分析师钟健称,按照目前国际原油价格走势一直徘徊在70美元上下判断,在这个计价期结束的时候,三种国际原油变化率正向破4%已经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
进入8月份,国际油价由跌转升,至8月14日,国际基准原油平均价(WTI)大约为每桶69美元,比前月均价上扬了大约5美元;三种原油平均价为每桶71美元,比前月大约上扬了7美元。
来自易贸资讯的监测数据显示,截至8月14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22个工作日加权移动平均原油价格较上一次调价时已经上涨7.56%。
钟健认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以22工作日为一个计价周期以及变动率破4%就相应调价的规则已经基本确立。今后没有特殊原因,在22个工作日内变动率破4%则调价将成为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在头7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历了五次调整,其中三次上调,两次下调。国家发改委最近的一次调价是7月29日,当时国内汽柴油零售价均小幅下调220元/吨。
值得注意的是,当国际油价波动率过大时,国内油价的调幅将被削减,并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这可能是国家发改委考虑到,当国际油价波动过大,对应的国内油价一次性调幅过高时,消费者接受能力有限,而有意限制了一次性最大上调幅度。”钟健说。
例如,6月份两次上调油价时所对应的国际油价波动率均已达到20%左右,如果按照这种变动率调整国内油价,其中最大的一次调幅大约在900元左右,但是,在具体上调油价时却被削减到了600元。
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在国际油价在80至130美元之间波动时,才会以削减炼油利润的办法减少调幅,但是,在具体执行中,这一减少调幅的做法,在国际油价并未达到80美元之前就已经得到了体现。
在上次调价中,国家发改委称,下一步,国家仍将在总体遵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国内经济形势以及成品油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适时调整并适当调控成品油价格。
据钟健预测,在本轮计价期结束的时候,国家发改委将会继续遵循三种原油变动率破4%就调价的基本规则及时调价。
“进入9月份以后,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国内炼油结算价也将提高,为保持炼油企业必要的盈利以及考虑消费者不易一次性接受过高调幅的实际情况,国家发改委将会出台适度上调油价的政策,上调幅度可能在450至550元之间。”钟健说。
钟健透露,目前,国内已基本形成即将上调油价的共识,但是当前这种调价预期并未产生有效的投机行为。可见,即使透明了调价规则,并且形成了预期共识也未必会有投机操作。
当前,柴油实际批发价为5900元左右,比规定批发价大约低300元;汽柴油零售价也比规定零售价普遍下降了0.2元/升左右,相当于下降了每吨200至300元。虽然,国际油价突破70美元之后,两大集团再次联手推价,欲将柴油实际批发价推到6000元的水平,但是,就是这一距规定价还低200元的推价目标也未能实现。
“该调价时则调价,防止由于不及时调价使国内外差价累积过大;明确限定一次调价的最大调幅,由此压抑市场预期的过分膨胀,这是防止投机行为冲击市场更为积极的办法。”钟健说。
如果没有意外,国内成品油价本月底或将迎来一次上调。
8月26日将又是一个计价期的截止日。东方油气网首席分析师钟健称,按照目前国际原油价格走势一直徘徊在70美元上下判断,在这个计价期结束的时候,三种国际原油变化率正向破4%已经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p#分页标题#e#
进入8月份,国际油价由跌转升,至8月14日,国际基准原油平均价(WTI)大约为每桶69美元,比前月均价上扬了大约5美元;三种原油平均价为每桶71美元,比前月大约上扬了7美元。
来自易贸资讯的监测数据显示,截至8月14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22个工作日加权移动平均原油价格较上一次调价时已经上涨7.56%。
钟健认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以22工作日为一个计价周期以及变动率破4%就相应调价的规则已经基本确立。今后没有特殊原因,在22个工作日内变动率破4%则调价将成为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在头7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历了五次调整,其中三次上调,两次下调。国家发改委最近的一次调价是7月29日,当时国内汽柴油零售价均小幅下调220元/吨。
值得注意的是,当国际油价波动率过大时,国内油价的调幅将被削减,并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这可能是国家发改委考虑到,当国际油价波动过大,对应的国内油价一次性调幅过高时,消费者接受能力有限,而有意限制了一次性最大上调幅度。”钟健说。
例如,6月份两次上调油价时所对应的国际油价波动率均已达到20%左右,如果按照这种变动率调整国内油价,其中最大的一次调幅大约在900元左右,但是,在具体上调油价时却被削减到了600元。
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在国际油价在80至130美元之间波动时,才会以削减炼油利润的办法减少调幅,但是,在具体执行中,这一减少调幅的做法,在国际油价并未达到80美元之前就已经得到了体现。
在上次调价中,国家发改委称,下一步,国家仍将在总体遵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国内经济形势以及成品油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适时调整并适当调控成品油价格。
据钟健预测,在本轮计价期结束的时候,国家发改委将会继续遵循三种原油变动率破4%就调价的基本规则及时调价。
“进入9月份以后,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国内炼油结算价也将提高,为保持炼油企业必要的盈利以及考虑消费者不易一次性接受过高调幅的实际情况,国家发改委将会出台适度上调油价的政策,上调幅度可能在450至550元之间。”钟健说。
钟健透露,目前,国内已基本形成即将上调油价的共识,但是当前这种调价预期并未产生有效的投机行为。可见,即使透明了调价规则,并且形成了预期共识也未必会有投机操作。
当前,柴油实际批发价为5900元左右,比规定批发价大约低300元;汽柴油零售价也比规定零售价普遍下降了0.2元/升左右,相当于下降了每吨200至300元。虽然,国际油价突破70美元之后,两大集团再次联手推价,欲将柴油实际批发价推到6000元的水平,但是,就是这一距规定价还低200元的推价目标也未能实现。
“该调价时则调价,防止由于不及时调价使国内外差价累积过大;明确限定一次调价的最大调幅,由此压抑市场预期的过分膨胀,这是防止投机行为冲击市场更为积极的办法。”钟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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