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

冀人社函〔2019〕198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流牵头部门、物流行业协会,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物流牵头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省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推荐名额范围

  全国共评选表彰物流行业先进集体50个,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20名,其中分配给我省的表彰名额为:物流行业先进集体2个,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8名(含先进工作者表彰1名)。

  (一)我省推荐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2个。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秦皇岛、沧州等6个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物流牵头部门各有1个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额。

  (二)我省推荐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10名(含先进工作者1名)。省国资委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各有一名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名额。

  (三)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物流牵头部门各有一名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额。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物流牵头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负责所在地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推荐工作(未成立物流行业协会的市,由物流牵头部门负责)。有拟推荐对象的单位将拟推荐对象所有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物流牵头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审核后,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要严格按照《通知》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面向基层、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分别在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公示。

  三、组织机构及初选报送

  (一)组织机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现代物流协会组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河北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省现代物流协会,受理各地申报材料。

  (二)初选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及规定,从物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复审差额评选,评选结果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提出初审推荐对象,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后,在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网站(http://www.hebeiwl.net)公示 5个工作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现代物流协会正式行文报国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将选出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所有材料于2019年9月28日前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和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张本军

  电    话:0311-66918052

  电子邮箱:sbzjlb@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大街118号

  邮    编:050050

  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潘溪

  电    话:0311-88600072

  电子邮箱:hbfgwfwyc@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自强东路55号

  邮    编:050000

  省现代物流协会:冯美卿、王志强

  电    话:0311-83020020、83022210

  电子邮箱:hebeiwuliu@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99号

  邮    编:050051
 

  附件:河北省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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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人社函〔2019〕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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